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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首页 > 人大要闻 > 2023-3-29

      3月29日,平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霍志民,副主任曹建宏、郑士杰、邱月芬、王少敏出席会议。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金林,县检察院检察长梅景润,县监察委、县法院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了政治学习一刻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业结构调整(春耕备播)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平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邢台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平乡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听取了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体育旅游局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霍志民要求,新任命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尽快转变角色熟悉工作。要积极工作,勤勉履职担当作为,要增强法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干部职工要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依法治县、建设“自行车名城、新文旅之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